提交成功

请保持电话畅通

提交成功

请保持电话畅通

当前位置:北京市
手机号:
密码:
获取验证码
验证码:
密码错误,请核对后重新输入!
手机号:
获取验证码
验证码:
新密码:
密码错误,请核对后重新输入!

密码找回成功

首页-知识产权
产品分类: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
产品名称: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

手机随时看

申请人(个人)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?

国家知识产权局 8744 2023-03-10

企帮帮-专业<a href='/product/detail_1308678621.html' target='_blank'><b>代办注册公司</b></a>-<a href='/product/detail_3932001608.html' target='_blank'><b>注册商标</b></a>-企业从0到1整体方案服务商-创业请找企帮  帮

 

  申请人(个人)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。

 

  我国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,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。”因此,发明人应当是个人,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,例如“××科研组”等等。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,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。

 

  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,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、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,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。

 

添加企帮帮企业微信客服,获取1对1专属企业管家代办服务

 

查资讯

海量干货、攻略、一键查询

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

业务类型
请选择
联系方式

全面服务

1+N专属服务保障

实时反馈

进度实时反馈

信息安全

客户信息严格保密

交易安全保障

网上交易安全保障

价格透明

全服务明码标价